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社會工作實習二
Social Work Practicum (Ⅱ) 
開課學期
112-1 
授課對象
社會工作學系  
授課教師
許正熙 
課號
SW4003 
課程識別碼
310 43000 
班次
03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A,B,C(18:25~21:05) 
上課地點
社110 
備註
校外實習。本課程有先修科目規定:須修畢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工作實習指引。時間:週間10.A.B優先週四單週上課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四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15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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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期中實習將提供同學於社會工作相關機構內,實際從事有關個案、家庭、團體、社區、行政、研究等專業社會工作的機會,培養社工專業技巧,發展社工專業認同,釐清社工專業倫理,以做為未來從事社工專業工作之基礎。

學校督導的模式將協助同學在這段學習歷程中,整合社會工作專業的知識、技巧、價值,主要採團體督導和書面報告的方式,協助同學去整理社會工作實務的經驗。這學期每兩週會於學校舉行團體督導,在團體督導前,同學應按時繳交實習週誌,並以此作為團督討論的素材。在團體督導的時間,同學們一起分享討論當週在機構中經驗到的實習議題和心得,提出問題和建議,互相給予回饋和支持。學期間,老師會至少拜訪或電訪實習機構一次,以便了解與協助各位同學的實習進度,亦有利於同學的實習成效和機構關係發展。學期末,同學應依機構規定進行口頭和書面成果發表,並按時繳交指定期中實習報告。

對學生的期望:
1. 在機構人員建立良好合作關係並主動學習社工專業技能。
2. 積極參與團督討論。
3. 按時繳交作業。

同學若有任何關於實習的事項或問題,請隨時與老師保持聯絡。 

課程目標
*促使學生了解所實習領域的基本知識及其相關議題。
*培養學生結合理論與實務的能力,並能針對問題、提出具體可行解決方案。
*增進同學自我覺察,了解個人價值與實習工作的聯席。
*鼓勵同學自我探索,發展未來服務領域的興趣和認同。 
課程要求
1. 實習時數/時間:同學依實習機構規定(約定)赴機構實習,不遲到,不早退。實習時間原則上為17週,每週12小時,實習總時數至少須達200小時。
2. 實習請假:若實習期間需請假,請依照機構規定,向機構辦理,並附知悉學校督導。請假之時數補充,依照機構規定。
3. 實習規範:同學依據實習計畫與機構規範,積極主動參與機構安排之實習內容,並與機構督導、同事、主管建立友好關係,把握學習和探索機會。實習期間,遵守機構人員之穿著,並配合機構狀況所需。注意自身安全。
4. 倫理議題:若於實習期間遭遇倫理兩難情境,依據機構規定或專業協定遵行基本社會工作倫理規範,並與機構督導或學校老師討論,進行倫理決策。
5. 問題解決:若同學遭遇任何困擾的實習學習情境,應隨時主動向機構督導詢問或請教,如有需要與學校老師聯繫討論,積極因應困擾情境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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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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